警告: 這篇文章可能會讓以下幾個族群非常不愉快, 若自認自己屬於這個族群, 請盡量克制自己不要讀下去, 以免影響情緒: 「Linux/GPL狂熱者」, 「半職業OSS Hacker」, 「共產黨員」, 「極端社會主義份子」.
我會逛的網站非常多, 尤其很多是某些Open Source軟體的作者網站, 或是一些長期投身自由軟體界的Hackers.
有一個很有趣的事情是, 在部分這類的網站上, 都常常會看到一個 “DONATE” 的標籤或是自己列出一些CD/DVD的Wishlist. 現在甚至某些blog都開始有了 DONATE 標籤了.
說真的, 我很不以為然!
數年前我曾經因為表達過一個對GPL的不滿而遭受連續兩週的DoS攻擊, 當時我只是很單純的說, 假如認為OSS/GPL模式是遠比「微軟體制」來的優秀許多的模式, 那麼該負起OS被壟斷責任的不是微軟的奸詐, 而是OSS/GPL的失敗.就遭受到狂熱份子的「封包洗」(相對於蛋洗:p).
當然我是很清楚GPL != OSS != Free Software的, 請別跟我爭論這種定義問題.
人有選擇權, 寫程式的人更有選擇權, 當一個coder可以選擇去微軟大展長才賺的亂七八糟, 也可以選擇在普通公司賺夠生活的錢並且把剩餘時間都投注在自由軟體上, 也可以選擇完全當個資訊界的義工努力為了GPL理想去過著苦行僧的日子. 前提是: 這都是個人的選擇.
當然今天我也是寫軟體寫程式的人, 我會為商業公司寫程式, 然後向收取他們費用; 我也會自己閒暇時寫點小東西或是做點porting, patch的工作. 我在為了賺錢寫程式的同時, 我很清楚我在工作; 而我在寫Open Source的同時, 我也很清楚我在奉獻. 我從不期待我的奉獻得到金錢的回報, 當然也不會讓我的客戶期待我會為了他奉獻.
常有人寫著「如果你認為我寫的軟體改變了你, 你可以按這裡經由PayPal贊助我」或是「如果我的軟體對你有很大的幫助而你想表示一下, 以下的Link是我想要的CD/DVD, 你可以購買一個寄給我當成贊助」之類的話. 我不禁要去想, 這是在做什麼啊?
當他們寫這些軟體時, 應該很清楚自己寫的東西不可能轉換成金錢, 卻在有了點不錯的成績後就想得到一點金錢上的回報了; 而且他們也應該很清楚自己寫的東西有很大部分可能是基於前人的努力, 但是這些金錢贊助或是物品贊助都是針對個人的. 也就是說, 他們想在當義工後能夠有人願意掏出一點錢來獎賞他們的義舉, 彷彿拿了貞潔牌匾後就忘記自己是個烈女.
對不起, 我很討厭這種事情, 虛偽到了極點.
GPL有他偉大的理想, 他要做到軟體知識眾人共享, 要做到自由開放的資訊規格, 但是它是共產主義的, 他讓每個人平等的使用眾人的智慧, 尤其是在這個軟體有價知識有價的時代. GPL鼓勵大家共享, 鼓勵大家當聖人, 但是也正好因為沒人是聖人, 所以也永遠不會有正面的循環出現. 聖人可以五餅二魚, 凡人可是需要五菜一湯的!
GPL不反商, 但是至今還是沒有一個完整的商業模式建立出來. 所以寫著這些東西的人才會弄出DONATE, Wishlist出來.
BSDL是個真君子, 而Copyright是真小人, 而GPL又是什麼呢?
很好的看法啊
我認為目前我看到的許多在網站上放 Donate 標籤的 coder,多數都只是把某個現有的東西改得比較好/更好,極少數才是寫出一些很好的程式的原作者。
當然,以我看到的這些 coder 來說,他們對於 OSS 界的貢獻還是很多的,許多的資源/知識都是從那邊學來的。但是我認為因為這樣的貢獻建立的名望,遠比實質的 donate 更有意義,所以當初我看到有人在 blog 上放出 donate 的連結時,也有些許的反感。
最近 OpenVanilla 的募款就是相當正面的,因為那些作者們做出了原創性的軟體,而且造福了非常多的使用者,而且募款也不是針對作者個人,而是為了 OpenVanilla。
總結,我贊同你文章中的看法,不過我個人認為具有原創性的 Open Source Program 的作者,使用者以實質的方式 donate 也是不無小補。但是對於部分直接在網站上大剌剌丟出 wishlist 的 coder,我的看法與你相同。
比起 GPL,我更喜歡 BSDL
也可以換個觀點。
金錢是衡量人們對事物重視程度的一個依據。如果有人願意為你做的事情,捐獻出一定數量的金錢,代表說你做的事情,對某些人來說是正確的,真正有幫助的。
當然,也有些人比較愛收到全球的明信片 🙂
to hlb
會不會就是因為 GPL 帶有一點共產主義的感覺,所以以金錢來肯定這些作者,會容易產生問題的?
作者 A 寫出來一套軟體以 GPL 釋出 -> 作者 B 修改過以後也放出來,但是作者 B 有在網路上放 donate 的連結 -> 作者 B 收到他人的 donate
那作者 A 呢?
這樣的不公 (?) 是我覺得最有問題的部份,因為 B 的成就是根據在 A 的貢獻上,如果今天 B 收到的是金錢,那他也許還能透過一些管道轉贈部份給 A。那如果 B 收到的是 wishlist 上面的東西,難道他要轉贈給作者 A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