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網購, 垃圾信

最近老東家的負面消息還真不少.

標錯價不出貨: 這個可以理解, 反正從以前到現在就一直都有上架/上稿/上價不周延, 加上審稿制度因為人多館多商品多所以難免掛一漏萬, 身為上市公司自然也不能隨便決定要認賠出貨.

好人卡/囧rz事件: 這個怪給PChome Online就有點倒楣, 城邦集團是HMG的一員, 跟PChome Online關係不深啊, 非要說關係, 只能說是前妻生的兒子, 哈哈.

不過這次的事件就真的切重要害, 完全沒有可以回嘴的餘地: 對抗PChome垃圾信運動開始!

像我這種幾乎算是生活在網路上, Email這種東西用了好幾年, 可能有十個以上的Email Address可以用, 電腦內可能分類整理了近五年的Archives的人(我承認我是變態, 我的Mail Archives存了11年了), 深痛惡絕的就是SPAM Mail. 以往在Dial-UP BBS/Internet BBS時代有個不成文的定律, SPAM Posts/Crossing Posts是人人得而誅之的, 為什麼呢?

假設一個每天都需要看完某板文章的人, 一定會看到一篇不該出現的垃圾然後心理罵了一聲「X!!」然後跳出來, 若網路順暢大概是浪費了3秒, 若1000人看到則總計浪費了3000秒, 更不要說若網路不順或根本是Dial-UP. 一個人用剪下貼上卻浪費了大眾這麼多的時間, 簡直就是米中的蟲, 蘋果中的蛆, 社會的人渣….抱歉, 我太激動了.

那Email呢?

Email有其Protocol上的特性, 傳統用SMTP/SMTPD做信件遞送/交換, 然後Client端用POP3/IMAP去Server取信, 現在則流行用Webmail取信. 那麼一封SPAM Mail/Crossing Mail造成的效應又是如何呢? 假設一封SPAM的size是10kb, 然後被寄給100萬個Users, 那麼在信件遞送上總共浪費了10kb * 1000000 = 10gb的頻寬, 但是實際上不會這麼多, 因為SMTP允許你single session同時deliver mulitple recipients. 所以大概抓一半, 5gb吧.

還沒完, 如果每個人都把這封信用POP3 Client(如Outlook, Outlook Express, Thunderbird)收下來時, 要再浪費10kb * 1000000 = 10gb 的頻寬去收這封垃圾信, 也就是說總計起來一封10kb大小發送給100萬人的垃圾信, 浪費了總計15gb左右的頻寬.

當然Crossing Mail/Forwarding Mail也是, 雖然Crossing Mail並不可能跟SPAM一樣狂發100萬個人, 但是透過老鼠會似的到處轉寄, 一傳十十傳百, 傳播速度快的驚人, 更是無形的頻寬/資源殺手. 我常常在收重複的Crossing Mail卻從不寄發這種東西, 因為我確切的知道這是多麼無聊而沒有意義的事情.

最後當你收到信, 若沒有透過Filters過濾, 把滑鼠點上去標題, 等內容出來頓了幾下, 按下delete, 然後心裡罵了一聲「X!!」的同時, 一封垃圾信浪費了你3秒鐘, 總計…

我不要再算下去了! 這種垃圾數學根本沒有意義.

而為什麼要Crossing Mail/Forwarding Mail呢? 很多人以這種動作當成社交活動之一, 尤其以學生和上班族為最大宗, 反正收到有趣的信, 點個轉寄, 匯入所有名單, 送出, 接著繼續埋頭工作或敲著MSN, 他們不care這些垃圾佔據多少可以做更好運用的資源, 他們不care這些垃圾浪費了收件人多少的時間, 戕害別人的同時也戕害著自己, 這種行為我只能說是…對不起, 我又太激動了.

而SPAM Mail呢?

撇開單純為了攻擊而製作的SPAM Bomb, 幾乎所有的SPAM都是商業行為: 不管是哪種商業行為. 舉凡以前不能公開流通的大補帖, 色情網站, 到任何合法販售的商品都能用上SPAM. SPAM真的對網路商務有這麼多的效益嗎?

我們先回頭來看PChome Online這家可以說台灣做電子商務最成功的一家公司, 他們為什麼成功?

抓對了時機? 是! 擁有Portal Site的龐大會員? 是! 東西便宜? 以部分商品來說是! 服務很好? 這我不敢說! 廣告信效果好?

這就是問題了! 為什麼吸引人來買東西需要靠這種轟炸式的宣傳呢?

我的職業生涯(一副職業運動員的口吻, 哈哈)中看過太多購物網站了, 幾乎每一家老闆都要丟廣告信或美其名為電子報, 因為那是成本最低, 最可以射後不理, 而且「看起來」效益最大的訊息傳遞方式! 似乎只要有新產品上架, 便宜貨出現, 只要透過SPAM灑出去就是銷售量的保證.

但是他們不知道, 這樣的作法等於是放棄穩健經營取信客戶, 轉而向銀行無止盡的借貸來經營公司的手法幾無兩樣, 但大眾的忍耐雖有極限似乎頗為寬厚, 他們可以忍受長期的SPAM轟炸, 就如同跟銀行(消費大眾)不斷的借支自己的信用, 等到有天信用破產後(消費大眾開始對廣告信反感), 或是政府開始正視這種轟炸行為(反廣告信法案)後, 失去了唯一一個行銷工具的公司又該如何是好呢?

他們擁有台灣最大的消費記錄資料, 擁有台灣第二大的會員資料, 擁有台灣第二大的瀏覽記錄和第一大的電子報訂閱記錄, 這些資料經過整理歸納可以創造幾乎無限大的行銷力量而且不會受到反感, 可惜他們依然使用舊時代的思維在經營電子商務行銷, 連新推出的Portal 2.0都只是借用流行的2.0名詞去消費自己的信用: 一個連RSS Feeds都沒有的「2.0服務」, 有什麼臉面去欺騙大眾呢?

要說技術能力不足, 我以前員工的身份認為絕對不可能! 這是心態問題! 上位者不思進取(這些趨勢網路經營大師似乎都不懂得現在網路大眾要的是什麼), 營運者短視近利消費信用(商品控管不當, 虛耗消費者的信任與忍耐度), 執行者走短線(抄襲國外成功服務卻只抄的連殼都抄不像), 還能夠撐多久?

似乎太嚴厲了些! 兩年多前我發現環境已經改變, 不像當年一起奮鬥打下的創業公司; 兩年多後的今天我發現這家公司已經改變成我完全不認識的模樣. 要說我挾怨厲貶也好, 要說我酸葡萄也好, 想說的還是要暢所欲言, 只希望老東家可以做的更好, 別讓大眾看笑話.

會員需要經營, 網購需要用心, 至於垃圾信…需要控制!

Comments
  • gameheart 8 6 月, 2006 at 13:04

    拜讀您的聞之大快人心,PChome這幾年的作為早被人視為一個好行小慧的公司了

  • 小路 8 6 月, 2006 at 17:20

    ㄟ…. 容小弟抓個蟲:
    頻寬的計算有那點小問題,
    照您的算法應該是廣告信總容量,
    除非PChome可以每一秒鐘發100萬封信,
    又一般講檔案大小都是用B(byte),
    頻寬是bps (bits per second),
    1B=8b.

    不過您的文章還是瑕不掩瑜
    廣告信是有效,
    但PChome或許沒想到濫發讓這個效益降低非常多.

  • 網路族 20 12 月, 2006 at 06:26

    其實商業廣告信讓我買到很多低於市價的東西,就我的看法能夠降低售價應該是節省了龐大的廣告費吧,其實最常教育大家反廣告信的不就是那些靠昂貴網路廣告費賺錢的某Y大型入口網站嗎?
    跟著喊反廣告信也間接在幫助Y排除獨占市場目標的障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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